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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二章(2 / 31)

“把柄”,必得把它抓住。

于是他接口说道:“请两位皇太后的旨,是否可以宣明‘这个意思’,将吴可读的原奏,发交阁议?”

“可以!”慈禧太后毫不犹豫地答了这一句,转脸又向慈安太后征询:“我想,这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慈安太后只怕伤触醇王,但她实在拿不出什么好主意,只好点点头,表示同意。

于是恭王以军机承旨的方式,亲自拟了一道上谕,奉两宫太后核可,交内阁明发:

“吏部奏:主事吴可读服毒自尽,遗有密折,代为呈递。折内所称,请明降懿旨,预定将来大统之归等语。前于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降旨,‘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大行皇帝为嗣”。此次吴可读所奏,前降旨时,即是此意。着王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将吴可读原折,会同妥议具奏。”

邸抄一发,关心国事的,无不对“即是此意”四个字,大感兴趣。尤其是“清流”君子,觉得这四个字包涵着极深的意义在内,颇有阐发的必要。所以宝廷、黄体芳、张之洞等人,纷纷捉笔构思,各逞才华,要做一篇“定国是”的大文章。

当然,大多数的人只是口头议论,对于“即是此意”这句话,见仁见智,各有解释。有的说:母子到底是母子,慈禧太后当然希望将来的皇位,归她承继的孙子,所谓“妥议具奏”,就是要议出个确立不移的办法出来。而有些人则认为慈禧太后诚意可疑,“即是此意”四字,含混不清,将来不知道会出什么花样?

会出什么花样?莫非还能将大清的天下,归于叶赫那拉氏,这当然不可能的。因此,清议中相信前一说的居多。但是“预定大统之归”,却又格于家法,在事实上不易办到。

在康熙以前,是立太子的。自夺嫡的疑案发生,雍正七年曾有上谕:“建储关系宗社民生,岂可易言?我朝圣圣相承,皆未有先正青宫,而后践天位,乃开万世无疆之基业,是我朝之国本,有至深厚者。愚人固不能知也。”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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