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其他类型>能不用毒计吗,奸臣小姐?> 第72章 我来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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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我来杀你!(1 / 4)

叱云槐坐在白马上,用属下递来的棉布擦干左手马刀上的血迹。

这对双刀是他从南陆的商人那买来的,名为“雁”、“血”。

从古至今,南陆的朝廷对两陆通商的政策总是多变的。

八年前大夏现在的皇帝登基后,宣布唯独禁止与拓跋部通商,其余诸部则除兵甲外并无禁忌。

当然,再严苛的禁忌,在人们的欲望面前都不值一提。

这是条足以毁灭拓跋部的政策,如果不是有他叱云槐和拓跋真两人,草原今日的格局恐怕会完全不一样。

叱云槐将名为“血”的左手刀插回鞘中。

即使他马术再好,空手御马终究不够如臂使指,所以他通常单刀御敌,另一把刀,用于出其不意。

于是,在他崛起路上,那些强大的敌人、那些草原上威名赫赫的武士,大多都死在这把“血”上。

从而,这把刀一出鞘,便有煞气。

马刀完全入鞘,发出一声严丝合缝的清脆声响。

叱云槐深吸了一口气,脸上完全无法控制地露出了笑容。

他第一次觉得,南陆的空气竟和草原上一样清新。

属下将崭新的白袍披在他的铠甲后,这本是草原大君叱云部主人的象征,但他之前怕埋伏暴露,为了隐藏身份没有戴上。

蛮兵们的欢呼声中,叱云槐一抖白袍让它飘扬起来,下摆在金光中仿佛镀了一层金边。

他高举右手,刀尖仿佛触及天空。

他的声音既高又稳,并没有压倒人们的高呼,而是仿佛奔放其上。

“从今日起,我为……”

他本想说“我为澜达王”,那是他早就为自己想好的草原王者称号,如百年前叱云部先祖叱云烈的“大汗王”一样。

澜达是草原上传说中的一种鹰鸟,也叫龙鹰,据说它龙首鹰身,遍体金黄,是天地本身的象征,它双翼张开时能遮天蔽日,它发出叫声时天下将有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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