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都市言情>1979黄金时代> 第348章 外汇分配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348章 外汇分配(3 / 4)

我早该来拜访您的。”

互相套套近乎。

丁桥道:“你提的几项申请,场地、人员、建材之类的,我一定为你争取到。现在有个事情,需要跟你说一下,就是你们创汇的分配问题。

国家出口创汇,一般是农产品和初级工业品,外汇挣回来,要上缴国家多少、给省里多少、给外贸公司多少、自己留多少。

但你在规定之外,因为谁也没想过电影还能出口创汇,前几天主管部门把我叫去了,特意讨论这个事,找不到任何一款条文适用。”

“国家让我创汇,还没有具体规章啊?”陈奇故意抱怨。

“单独给你一个人写规章?哪有这种事,而且你把大家都吓着了,超过基数太多了!”

基数。

比如一家单位,去年创汇100万美元,这100万就是基数。

这东西很复杂,80年代初期比较笼统,正式明确是在1986年:在基数内每创汇一美元,奖励人民币三分;超基数的部分,创汇一美元,奖励人民币一角。

此外,还可以留下一定比例的外汇等规定。

现在还没有详细条文,更别说电影创汇这种千古奇事了……

“所以我想问问你的需求,不用拘谨,大胆提,我去跟财政方面沟通!”丁桥提醒道。

“我也好,银都也罢,目前最重要的是提高生产,多拍戏,那就需要更多的钱。您让我说,我就直言不讳了……”

陈奇想了想,道:“我这种情况,不涉及外贸公司,不涉及地方,只需上缴国家。您和文化部领导有方,亦需给部里分配一些。

剩下的理应都给我们,再加上奖励,加上外汇留成。”

“你想要外汇留成?”丁桥皱眉。

“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拍《美丽人生》要三台摄影机,汪洋老厂长非常支持我,但北影厂内部意见很大,专门开会反对我。

后来还是用合伙盖楼平息了,才答应租给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