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寄存处)
四九城,南锣鼓巷。
陈招娣背着个背篓,准备去挖野菜。
穿越过来不过一个月,陈招娣觉得这日子根本就不能过了。如果不是前世她本身就是出身于贫困山区,重男轻女的家庭,又在工地上干了三年,苦惯了,她也根本就不可能坚持这么久还没被人发现。
当然了,也幸亏原身才十岁,每天被驱使着从天没亮就起床洗衣做饭带弟弟,等大人们都上班了,小弟上学去了,又要出门去城外挖野菜,收集柴火,下午回家继续洗洗刷刷,烧火做饭,一天到头,就没有个歇息的时候,就这样,每天就能混两个喇嗓子的窝窝头和一碗刷锅水,维持着饿不死的状态。
这种生活状态,要说家里大人小孩对陈招娣有多大的了解,周围的邻居能跟原身有多熟悉,那绝对是假话,陈招娣只需要像原身一样,平时低着头,默不作声,遇见人时扯扯嘴角,给个笑样,就没有人会怀疑她了,当然,如果她敢在吃饭的时候表现出对于窝窝头的不适,吃不下,嫌弃穿的破衣烂衫磨皮肤,身上虱子咬人,鞋子打脚什么的,又或者偷懒不干活,那就另当别论了。
出了垂花门往左拐,不远处就见前院西厢房的闫埠贵正站在那里浇花,陈招娣低着头,准备跟往常一样出门,不想没到大门口,就被人叫住了。
“招娣啊,你这是准备去挖野菜啊。”闫埠贵挂着笑容,开口拦下了陈招娣。
陈招娣没想到,平时从来当看不到她的三大爷闫埠贵居然会跟她搭讪?她抿了抿唇,迅速的抬头诧异的瞄了眼闫埠贵,又低头小声回道:“是啊,三大爷。”
闫埠贵当然不会闲着没事,找个没有价值的小孩子瞎聊,这不是昨天听三大妈说这个丫头在城外头挖了好大一背篓的野菜么,所以今天才会开口问问,这丫头是在哪里挖的,按说这都9月了,怎么还能挖这么多鲜嫩的野菜呢?他不得好好问问是哪里挖的,也好让三大妈跟着一起去,怎么滴也能比这丫头挖的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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