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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择日不如撞日(2 / 3)

表态支持,表明顾培军这一个多月来的工作很有成效,就决定将实际办公地放到云社来。

云社虽然是乡镇,但距离东洲市区仅有十一二公里,绝不能算偏僻——东洲城区到市开发区还要有十一二公里呢;早晚也有公交车通勤。

除了目前果汁厂作为生产基地不可能搬离云社外,更关键的还是接下来他要组建的销售团队规模比想象中大得多。

前期他能动用的资金又极为有限,需要想尽一切可能降本增效,云社也是比较好的选择。

如果将实际的运营总部放到城区,交通上是更便利一些,人员招聘也相对容易,但除了地租、人员等运营开支会大幅增涨外,消防、治安管理等各方面的隐形成本,他也很难控制。

九四年的营商环境,远非二三十年后能比,绝不是说租个场地就能顺顺利利将业务做起来的。

要不然肖裕军这样的角色又怎么可能横行一时?

而东洲又绝不仅肖裕军这么一个角色。

“还要在镇上另找地啊?”汪兴民有些意外的问道。

“现在国内的市场环境,认真搞生产,不如多跑跑业务,也是没有办法,”萧良装作苦恼的说道,“新公司成立后,可能会招比较多的业务人员。”

果汁厂临近南亭湖就有三层办公楼,条件虽然简陋一些,但塞一百名员工进去都没有问题,就是界线会太模糊。

新公司跟果汁厂是一家企业,还是独立的两家企业,将来可不是单纯看注册法人、出资,就能完全说清楚的。

运营办公能独立,还是要独立出来,不能省这点成本。

听萧良说新公司还在云社找单独的办公地,不跟果汁厂凑到一起,汪兴民沉吟片晌,说道:

“文化站大楼建成有两三年了,正愁填不满人呢——我看文化站就合适你们办新公司,让梁主任找钱站长打个招呼,租金给你们优惠点!”

文化站大楼位于镇派出所对面,南临乡镇公路、东临梅坞老街,西边是横穿云社镇区的岩溪河,是云社镇近年建造规模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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