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历史军事>朕这一生,如履薄冰> 第352章 花钱的才是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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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章 花钱的才是大爷!(1 / 7)

一百一十万万钱的启动资金,少府凭借自己名下的马匹、军械,基本就给凑齐了,基本不需要掏多少‘现金’。

后续每年五万万钱,也基本都是物资——除了相府需要出的刍藁、内帑出的军粮,便是一万万钱多一些的军饷;

哪怕真的发真金白银,少府如今的储蓄,也足够花三百多年。

总结来说就是:洒洒水啦~

少府轻而易举的肩负起这两支常备野战军的组建和供养,那这两支部队的‘拥有权’,自然也就是少府内帑的唯一主人:天子刘荣,而非整个汉室。

或许这么说稍微有些奇怪。

——天子富拥天下,天地间万物,无不是天子私赀;

怎的军队,还分‘天子个人拥有’和‘宗庙社稷共有’?

实际上,这二者之间的差距,还是相当大的。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

太祖高皇帝于平成之战后,几乎是自掏腰包,组建了汉家第一支常备野战军:飞狐军。

因为飞狐军从组建到供养,朝堂——也就是相府国库都没帮上忙,所以任何有关飞狐军的调动,外朝都没有任何的话语权。

天子说往东,飞狐军就往东;

天子说往西,飞狐军就绝不会往北。

夸张点说:哪怕某一代汉天子兴致大发,下令飞狐军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飞狐军也只会专心去研究飞船、海舰,而不是质疑天子的决定。

而在这个过程中,外朝是没有资格,也绝对不会插手,乃至插嘴的。

——钱都是人家天子花的,那这支军队,就是人家天子的私人武装,和你外朝半点关系没有!

反之,太宗皇帝年间的细柳、霸上、棘门三营,却是另一个极端。

想当初,吕太后病重卧榻,行将亡故之际,为了确保自己死后,吕氏外戚一族不被清算,便将长安南、北两支禁军兵权,分别交给了吕产、吕禄两个子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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