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沈青云理解侯致远的原则。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沈青云扪心自问,如果换做自己是侯致远,在面对那种抉择的时候,恐怕也会做同样的选择。
道义?
人生在世,有几个人是真的重情重义啊?
只有利益才算人际交往的根本,当你不能给对方带来好处的时候,再重情重义,别人也不会当回事,人性这个东西,不可言,不可研,不可验。
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懂的,不过当他们开口说话的时候,却依旧选择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做卫道士。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人都是自私的。
如果不把别人的行为说的卑鄙无耻一些,又怎么显得自己伟岸光正?
沈青云倒不是如此,他看着侯致远,淡淡地说道:“其实我能理解侯总你的做法,毕竟为了自己的前途,有些选择是正常的。而且我要是没记错,你跟许南华的女儿结婚没几年,你的初恋一家,还有你父母,就从富民县搬走了吧?”
听到沈青云的这句话,侯致远一怔。
他倒是没想到,这才短短一面,沈青云竟然对自己如此的了解。
“沈局长调查过我?”
侯致远惊讶的对沈青云问道。
“那倒是没有。”
沈青云摇摇头,随意的说道:“我之前是派出所的,听老民警聊起过这些八卦而已。”
他没说实话,其实这些都是安欣在闲聊的时候告诉沈青云的。
毕竟即便是当警察,也要知道县里面什么人能招惹,什么人不能招惹。
侯致远没说话,只是淡淡地看了沈青云一眼。
平心而论,他真的不太明白,这家伙脑子里是怎么想的,面对几百万的诱惑不心动,然后还带人抓自己,他难道疯了么?
不知道南华集团在富民县乃至于齐城有多大影响力么?
“说说吧,侯总。”
沈青云看着侯致远道:“你我都清楚,抵赖是没有用处的,我想知道什么,你很清楚。你也应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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