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兴华胡同。
林有成进屋子拿了那篇最终完稿,约莫有十一万字的中篇《天狗》,递给张伟,说道:“虽然你不是这一篇的第一位读者,但是完稿后,你说第一位读者。”
张伟笑着接过林有成的稿子,他知道林有成这话的意思,因为他前面就已经知道京城电视艺术中心那边的那位郑小龙已经看过林有成的稿件。
还好,张伟不用把那位郑小龙当作抢稿的对手编辑。
张伟接过稿子之后,自然是迫不及待地去看林有成的稿子,他前面也因为郑小龙看过前面的内容,自己也看了前面的故事,自然也就相当期待天狗后面的故事。
因为张伟非常清楚地知道林有成这一次写得《天狗》是纪实的时间线跨度很大的故事,以时间为线索,把案件发生时和案件发生后穿插在一起,非常紧凑,也有很大的悬疑性,就是这样的写法,就让人很想一直读下去了解当时案发时狗子的血性。
甚至张伟就觉得自己是在破案,跟随着一起调查整个案件,而且让他很惊喜的是,整个故事并不墨迹,故事发生到哪需要了解什么就讲什么没有其他人物详细的塑造,只是对狗子他所经历的所做的写出来,可以说张伟完全站在狗子的视角去领会这个村子,看待所发生的事。
之前张伟还和林有成讨论,是否有必要把事情写得更细,把之前的铺垫写的多,其他人物更丰满,但后面张伟也清楚地认识到,要是那样会不会真实得吓人。
因为现在就是纪实性的案件调查。
张伟认真地看着林有成写得这个故事,继续开始调查整個案件。
但随着案件的深入,此刻张伟已经是看得头皮发麻。
没错,就是头皮发麻!
张伟努力控制自己揪心痛苦的心情,继续往故事的最后看去——
“……他再一次支起了步枪。
枪很旧,却很亮。在灰色的月夜里,在透着灯光的窗户的映照下,闪着冷冷的光亮。
枪是擦亮的,这些天来,他每天都在擦枪。六年的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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