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平安坐在副驾位置,看着景娴吃瘪的模样,一脸憨笑。
跑?
宗师级正骨术的反向应用。
点穴术。
真当是摆设?
抓一个,要么卸掉胳膊,要么点个穴,让他半边身子一直麻着。
跑吧!
随便跑。
正骨术反向应用,甭说整个寒城了,就算是整个北方,除了孙平安之外,不动手术的话,没人能正回来。
至于中了点穴术的贼,就更简单了。
就那拖着腿一步一挪的,让你先跑10米,胖爷慢悠悠走过去,薅着头发就给拎回来了。
真以为12个人没想过跑啊!
能出来做贼的,最起码没有笨蛋吧!
真能跑的话,他们谁会愿意束手就擒啊?
还不是真的跑不掉,或者是就算跑得掉,后果也远超他们的所能承受的范围。
做贼而已,偷个钱包,偷个电瓶,偷个电动车而已。
要是真的变成通缉犯,小罪变大罪,何必呢?至于吗?
中巴车驶入派出所大门,12个人排着队下了车,很听话的走进了派出所大门。
负责留守的王晓斌在看到孙平安和景娴后,下意识的扭头看了一眼大厅挂着的钟。
10点整。
9点20出去执行任务,把路上来回的时间都算上,这才用了40分钟?
这效率……也没谁了。
然后,就是分开审问,走程序。
孙平安负责审讯的,是那唯一的一个,偷电瓶的小偷。
“姓名。”
“张元。”
“年龄。”
“18岁。”
孙平安微微皱眉,18岁,刚刚成年。
“18岁,没上学?”
“8岁的时候,我爸妈出车祸死了。”
“我被伯伯收养,我爸妈的赔偿款,还有我家的房子,都被我伯伯给占了。”
“然后我伯伯就把我送进了福利院。”
“我初二的时候就辍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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