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都市言情>肥警神医> 第172章 警察哥,这样是不是不算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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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警察哥,这样是不是不算贼啊(1 / 4)

孙平安坐在副驾位置,看着景娴吃瘪的模样,一脸憨笑。

跑?

宗师级正骨术的反向应用。

点穴术。

真当是摆设?

抓一个,要么卸掉胳膊,要么点个穴,让他半边身子一直麻着。

跑吧!

随便跑。

正骨术反向应用,甭说整个寒城了,就算是整个北方,除了孙平安之外,不动手术的话,没人能正回来。

至于中了点穴术的贼,就更简单了。

就那拖着腿一步一挪的,让你先跑10米,胖爷慢悠悠走过去,薅着头发就给拎回来了。

真以为12个人没想过跑啊!

能出来做贼的,最起码没有笨蛋吧!

真能跑的话,他们谁会愿意束手就擒啊?

还不是真的跑不掉,或者是就算跑得掉,后果也远超他们的所能承受的范围。

做贼而已,偷个钱包,偷个电瓶,偷个电动车而已。

要是真的变成通缉犯,小罪变大罪,何必呢?至于吗?

中巴车驶入派出所大门,12个人排着队下了车,很听话的走进了派出所大门。

负责留守的王晓斌在看到孙平安和景娴后,下意识的扭头看了一眼大厅挂着的钟。

10点整。

9点20出去执行任务,把路上来回的时间都算上,这才用了40分钟?

这效率……也没谁了。

然后,就是分开审问,走程序。

孙平安负责审讯的,是那唯一的一个,偷电瓶的小偷。

“姓名。”

“张元。”

“年龄。”

“18岁。”

孙平安微微皱眉,18岁,刚刚成年。

“18岁,没上学?”

“8岁的时候,我爸妈出车祸死了。”

“我被伯伯收养,我爸妈的赔偿款,还有我家的房子,都被我伯伯给占了。”

“然后我伯伯就把我送进了福利院。”

“我初二的时候就辍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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