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去深入了解过。
但是,他知道这瓶酒的昂贵。昂贵到了一个清洁工辛辛苦苦工作一年,不辞劳作干满三百六十五天,甚至都买不到这一瓶酒!但是,权贵们喝这一瓶酒,却只要几分钟,最多几十分钟可以完全消灭干净。
想起自己在马路上早锻炼碰到的那位清洁工大爷所说的那番话,想到大爷那饱经沧桑的脸,和布满老茧的手,李成鑫的心头就忍不住泛起一阵阵的酸楚!
这个世界,人与人之间的差距真的是越来越大了!扫地大爷坐在马路牙子上喝几块钱一瓶的啤酒,他们这些人,却坐在这么高档豪华的酒店里,喝着几万块钱一瓶的洋酒,这差距,是怎么形成的?!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李成鑫不知不觉想到了杜甫的这句诗。
这样高兴的场合,实在是不该有这么不和时宜的想法,但是,李成鑫却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绪。
“李省长,这酒是我哥哥十年前从美国带回来送给我的,我一直没舍得喝,就想着哪一天,有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值得庆贺,我才舍得拿出来,和亲朋好友一起共享,这才是发挥了这瓶酒最大价值!”阮裴建说道,“现在,我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李成鑫笑了笑,这阮氏兄弟,还真是会办事儿,做什么都能让你感到很舒心,很贴心,很暖心。虽然他不太赞成这么奢侈,但是,阮氏兄弟的这番用心,他却是不好强行阻止的。
既来之,则安之吧!让阮氏兄弟好好把今晚这台华丽的大戏唱完。
阮裴建自己动手,小心地把酒打开,然后倒了一半到装酒的大杯子里,再缓缓倒入水晶高脚杯中。
橙红的干邑大香槟,一开瓶,满屋就溢满了浓郁的酒香,果真是沁人心脾。
这酒,还没喝,就已经让人感到醉了!
阮裴建亲自服务,给每个人的杯子都斟满了酒。
小关历来是做服务工作的,他本想从阮裴建手上接过这个活儿,但是,今天是阮氏兄弟安排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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