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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老周的指导案例(四)(2 / 6)

他可是法务啊!

公司有什么问题他比谁都清楚。

比如没休年假,这个基本上是每一个劳动者在仲裁的时候都会提起的,因为现在普通公司很少会给员工足额年假的。

怎么办,当然是要补偿了,只要能证明没休年假,那就要按照三倍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那有人肯定会好奇,这个没休年假怎么举证啊?

这个的举证其实和加班举证差不多。

一般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有公司的考勤记录,公司的人事记录等等这些,一般只要是稍微比较正规的公司,对于员工的考勤都要有详细记录。

同样还有间接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还有其他同事的证人证言等等,都可以用来当做证据。

至于说这些东西是被公司掌握的,我怎么能拿到。

这个有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九条有规定,劳动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而如果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注意,是应当提供而不是可以,也就是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那有人还会好奇,如果公司一点都不正规,诶他们根本没有这些玩意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也就是说,公司至少应该有两年这方面的记录才行,如果没有,那公司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所以如果看过很多劳动纠纷判决的同学就知道,很多的劳动纠纷,基本上最后都会支持两年内的年假补偿。

这个算是你不用有太多准备就能拿到的,如果想拿到以前更多的补偿,那你就得有证据。

比如有的聪明人就会故意在每年和公司申请年假,或者在和领导的微信聊天和打电话中专门提及休年假的问题。

有人或许会觉得这有点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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