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真泉寺的一间厢房内,充斥着大口咀嚼食物的声音。
马三狗等人从头到尾就没说过话,一直闷着头在啃肉。
刘勇几人也是如此,甚至吃相比泼皮还不如。
没办法,太香了!
以前只吃过白水煮肉的他们,哪里尝过卤肉的滋味。
而且别看刘勇平日里领着一队弓手,吆五喝六的很威风,其实都头只是县衙里最底层的那一批小吏,地位仅仅比衙役稍高一丢丢。
至于他手下的弓手,连小吏都算不上,属于义务工,从各个村里挑选出的壮丁,没有一文钱俸禄,官府只负责一日两餐稀粥。
所以刘勇的日子也不好过,难得能吃顿肉。
北宋小吏的俸禄很低,月俸七百文钱,外加半斤羊肉。
真宗年间,曾有一个小吏在驿站墙壁上写下一首诗:“三班奉职实堪悲,卑贱孤寒即可知。七百料钱何日富,半斤羊肉几时肥。”
太祖太宗时期还好,那会儿铜钱的购买力很强,七百文钱外加半斤羊肉完全可以养活一家五口人。
但是到了如今,七百文钱只够买4斗大米,至于那半斤羊肉,早就没了。
最关键的是,官府发的不是实禄。
层层克扣下来,等到刘勇手上的时候,能有三百文钱就已经能烧高香了。
若不是平日里仗着身份,搞些灰色收入,刘勇一家人早饿死了。
那罐米酒没人动,反倒是便宜了韩桢。
米酒酸甜可口,可能是酿造工艺的原因,导致口感有些涩。
一口酒一口肉,好不惬意。
“呼!”
刘勇扔下手中的骨头,长舒一口气:“今日吃了这顿肉,俺这辈子就不算白活了。”
他其实还想吃,但奈何肚子实在装不下了,感觉都已经顶到了嗓子眼。
整整两大锅卤肉,愣是被十几个人吃的七七八八。
见木盆里还有不少卤肉,韩桢招呼道:“哥几個带些回去给家里人也尝尝。”
“韩二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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