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面,主要是这部书的写作手法比较平易近人,也比较朴实。
当然。
这也与前世余华的写作手法有关。
余华在采访的时候曾经向记者说过,他说他学历不是很高,认得字也不是很多。
他写作并不喜欢用什么生僻字,加上他也并不认识多少生僻字。
所以很多时候看余华的小说,你会发现一点也不吃力,显得很平易近人。
这一点便是不少作者所达不到的。
毕竟很多情况下。
几乎一大堆人都认为,写作需要有很强的文笔。
甚至。
就连一些从事写作的人士,他们也认为文笔对于写作很重要。
于是在很多情况下,你会看到不少文学作品,总是有卖弄文笔之嫌。
但事实上。
文笔只是基础。
小说三要素里面,时间,地点,人物,那可是从来没有文笔什么事。
如果达到了基础,你能够流畅的表达自己的想法,故事,也就可以了。
至于后面的文笔,只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事情。
高进平继续看下去。
“虽然福贵被输的一穷二白,不过乐观的福贵并没有觉得这对于自己有什么。不过父亲的去世,还是让福贵醒悟过来了。他决定重新作人,于是开始穿起了麻衣粗布,也拿起了农具,与普通农民一样干起了活。但有一天,福贵的母亲生病了,福贵便准备去城里请医生。结果,在去城里请医生的时候发生了意外,福贵被抓壮丁到了前线打仗了。”
继续看下去。
“两年后,福贵打仗回来。回到家后,才发现母亲已经去世。而在街上碰到女儿,却是发现女儿竟然不会说话了。原来,女儿凤霞在一次高烧后被烧成了聋哑人。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他把女儿送给了别人,不久,女儿跑了回来,全家重又团圆;领导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有庆被一个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而那领导竟是福贵的战友春生。”
看到这里,不知道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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