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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二章 非职之责(2 / 5)

这样一个机构,专门帮助被贩卖到河中的唐朝民众回国,或者赎回碎叶。

李邺想到了大使馆,确实需要在撒马尔罕设一个河中都督府长驻机构,职责就是和河中诸国联系,同时帮助被贩卖的唐人回国。

自己身边没有合适的人选,但可以在碎叶招募汉人官员。

这并非是河中都督的职责,却是他李邺的非职之责。

就在这时,士兵禀报道:“启禀都督,拔汗那国王求见!”

“请他进来!”

李邺起身迎了出去,只见默多国王满脸笑容走来。

李邺笑眯眯道:“看样子谈不错?”

“正是!今天和几位国王联合签署的协议,他们一致同意,把俱战提以及附属土地交给拔汗那。”

“恭喜国王,恭喜拔汗那!”

李邺把默多国王请进大帐坐下,默多国王把一卷羊皮文书递给李邺。

李邺看了看,下面有粟特六国国王的签字和印章,火寻国和戊地国没有李邺理解,他们距离远,联系少,但为什么会没有石国?

“石国和拔汗那一样,也一直在谋俱战提,但它和东曹国的关系不好,东曹国坚决反对给石国,俱战提本来就是东曹的,东曹反对,其他粟特国也没有办法,彻毕石一怒之下,没有签字,也离开了撒马尔罕。”

李邺点点头,这算得上重大挫折了,恐怕石国和其他粟特各国有裂痕了,尤其对东曹国更是恨之入骨。

这是一个隐患。

李邺又看了看条款,很详细,足有数十条之多。

“其实只有三条最重要,其他都是附加条款,不重要。”

默多国王解释道:“第一条是贸易和税,拔汗那不准以任何借口掐断和吐火罗的贸易商队,俱战提不能征商税;

第二条是传教,传教自由,包括佛教、祆教和大食教,官府不得干涉;

第三是居民和财产,不得剥夺粟特人在俱战提的合法财产,包括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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