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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八章 贱儒的意思是,朕也行贿?(2 / 11)

,便有钱娶妻生子,甚至在宣府置办了产业,给孩子附了籍,开始上学。

万历元年,刘自机因为骁勇被遴选为了京营锐卒,万历三年,牺牲在青龙堡,其遗骨被运回了大明埋在在西山忠烈陵寝。

刘晨晓是被朝廷养大的,因为他的母亲在刘自机牺牲后,就改嫁了他人,这个母亲改嫁是被逼无奈,因为,老家来人了。

孤儿寡母的恐怖故事:老家的亲戚。

刘自机在老家几乎没什么亲人,但还有个远房的表叔,在刘自机发达之后,这个好吃懒做的表叔,开始偶尔走动,而刘自机死后,这个表叔居然将刘晨晓的母亲赶出刘家,说这位母亲是觊觎他们老刘家的财产。

刘自机的母亲万般无奈下改嫁他人。

然后这个表叔将家产一卷而空,消失的无影无踪,留下了刘晨晓和刘晨明两兄弟二人,孤苦无依。

朱翊钧知道后勃然大怒,下令缇骑就是把大明翻过来,也要把这个表叔找到,把被卷走的家产讨回来,经过这次教训后,大明京营的法司不由民间衙门管理,而是专门的军队法司镇抚司衙门管理,并且对忠烈的遗产进行保护,不允许非直系家属继承遗产。

朱翊钧见过刘晨晓、刘晨明兄弟二人,那时候朱翊钧也是个十三岁的孩子。

“当年没把这个远房表叔给剁了,是朕的妇人之仁!”朱翊钧手里拿着一本奏疏,满脸的阴沉。

当年那个表叔卷走家产,这是个民事案子,不涉及刑名,所以不会流放或者斩首,现在朱翊钧有点后悔,当初就应该让权力小小任性一下。

朱翊钧手里这道奏疏,是科道言官监察御史王问卿、吴岳秀二人联名上的奏疏,这本奏疏就一个意思,那就是刘晨晓不能做会元,不仅不能做会元,甚至不能做举人、秀才。

根据远方表叔的供词,刘自机在宣府做墩台远侯那几年,走私贩私,每年要从内地带数百斤的盐卖到草原,而且还给人方便,帮忙商贾指路,是知法犯法,是通虏之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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