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都市言情>鬼眼讼师> 第七章 通用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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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通用律法(3 / 4)

真的,恶鬼其实很怕死,死过一次的鬼怎能不怕死呢,那样他们就灰飞烟灭不能转世投胎了啊。因此它们虽然技能很强大,但他们怕人,确切地说,是怕遭到人类守护者法师的报复,特别是来自高级别法师的报复。

哪个地方出现鬼害人的事件发生,那这只鬼死定了,因为它已经背上“命案”,成为全世界法师的公敌。

而且“守门人”处理不了的事情可以交给鬼差(西方叫死神)去处理,“守门人”和地府之间有个“阴阳两界处理人鬼冲突突出问题及双方可持续友好发展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阴阳联席办”。成员由世界各族“守门人”派出一名一级大法师、地狱派出若干名一级大死神(鬼差级别,沿用西方叫法)联合组成,并由“守门人”总会选派若干一般法师担任工作人员。

阴阳联席办举行会议以及工作人员办公地点在罗马,他们还共同研究制定了约束法师和鬼魂的律法,中文名叫《法魂律》。

《法魂律》全球、全地狱通用,毕竟是阴阳联席办制定的,当然这是中文说法,英文比较简单粗暴,硬翻译过来叫《约束法师和鬼魂的法律》。

其实“阴阳联席办”是新晋中文名称,是现任大中华区首席大法师安的新名。它在我国古代叫“阴阳两界元老圆桌会”,这是当年直接翻译了西方“人间与地狱元老圆桌会议”(在西方该称谓沿用至今)的叫法。

“守门人”没有官方背景,他们不敢跟各国朝廷有任何瓜葛,谁有瓜葛谁就是叛徒,将遭到严厉处罚。这个规矩他们传承了无数个春秋。

请注意,这个“瓜葛”的概念与“守门人”成员在人间当世俗官员并无冲突。具体意思请往下看就明白了。

其实这个规矩有不少人破过,结果大部分人被“守门人”组织陷害得遗臭万年且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比如宋朝那个姓秦的,还有民国那个姓汪的,还有德国那个海因里希·希姆莱。哪怕是自己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他们也不能利用鬼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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