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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简单案件(下)(1 / 4)

山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办公室。

阿娜日看完手里的询问笔录,放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对坐在沙发上的董老师和柳鹏程说:“这个小案子该结束了,说说你们的看法。”

董老师想了想,说:“我和小柳也碰了一下,有了个思路,但是还有一些细节解释不通。”

阿娜日笑着说:“先说说看。”

董老师说:“急需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罪犯想要什么。第一次抢夺,已经把一根价值八百多的金项链抢到手了。但是明显不是他想要的,于是又有了一次入室盗窃。

而金项链这种东西有一个特点,就是它值多少钱大概是能看出来的,粗的就值钱,细的就便宜。所以基本不会出现抢错的情况。”

柳鹏程继续说:“而昨晚上发生的入室盗窃案,则说明罪犯确实是抢错了,或者是抢少了。我和董老师有个大胆的假设,那个项链上,应该有一个非常值钱的项链坠。这才能解释得通。”

娜姐结果话茬说:“我们和小河沿派出所一共给刘丽淑做了三次笔录,最后一次是我亲自给她做的,我暗示她是不是有什么原因让你的项链比较值钱。看得出她比较矛盾,但最后还是没有告诉我。”

董老师说道:“我们的推论其实有一个很大的漏洞,就是我们强行认为,街头抢夺案和入室盗窃案是同一人所为。但实际上没有任何证据,甚至没有推理的依据。”

娜姐笑着说:“所以证据和依据都得我们自己去找了。我们对盗窃案的现场勘查还有你们的这份笔录都说明,罪犯不是翻墙跳窗进入的现场。而且院门和正房的锁头都没有损坏。”

老董说:“其实我们的思路是殊途同归,我们也想到,什么人才知道有那么一个非常值钱的吊坠。一定是非常亲近的人。”

娜姐拿出一张纸:“对,亲近到有家里所有的钥匙,这是传唤证,去把他带来。”

传唤证上的名字是刘兴中。

办公室的电话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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