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抓住我不成?
于是就留个心眼儿说:“能,能干!”
老头直接从抽屉里拿出一份合同,丢在了桌子上。
这家伙的动作就很奇怪,脸上大有一种,你爱干不干,不干还有人在后面排队的意思,但拿合同的速度也太快了,就像是生怕我突然反悔。
我看了一下合同,里面的条款不算多。
第一项是劳动合同的期限,至少是干一个月之后才能提出辞职,否则不会给结工资,情况严重还得产生违约金,而预付款拿了就跑,就属于什么诈骗,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一条,是太平间的尸体或者是财物弄丢了,需要我自己负责,期限为一个月,要么照价赔偿,要么就把东西复原。
大概意思就是,如果在我负责守尸的期间,有尸体丢了,那我需要自己去把尸体找回来,找不回来,就得赔偿一切损失。
这样随意的合同,我还是头一次见,但你说他随意吧,其实蛮坑人的。
大概也就那么几条,其余都是工作的细节,凌晨两点钟准时上班,太平间在地下室,共有两楼二十间,我的工作就是隔两个小时,在每间太平间的门口烧一叠纸钱,然后挨个拉开存放尸体的抽屉查看尸体是否消失。
看起来还挺诡异,而且当那画面浮现在脑海中的时候,我特么竟然有点打退堂鼓了,三万块钱一个月,谁干啊?
光守个门好说,三万都嫌多了,但每隔两个小时烧香,还要拉开抽屉看尸体……要知道,我刚才可是说过的,每个人的死因死法必有不同,就比如,刚才门外那具无头尸……
画面一上头,我差点就拿上身份证走人了,老头一看我有点犹豫的样子,立马从抽屉里拿出一叠红钞票往桌子上一丢,然后双手枕着后脑勺,躺在椅子上盯着我看。
我看了看桌上这叠钞票,大概就是五千了,有了这五千块钱,宛雪的房租,我这之后的生活……甚至可以代表着,这是我人生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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