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正言顺”的名。
没人真的在乎那个秀才的死活,除了秀才自己的亲人。
淮扬集团在乎的,是盐政改革。
秀才被打死,前期吊唁,也就是找个理由,最终目的还是经济诉求。
那么,这个诉求的“名”在哪?
这也就是刘钰说的“扛着仁义大旗反仁义”,正名藏在仁义礼法里面。
就在县令准备结案的时候,一直旁观的江苏节度使林敏却道:“且慢。”
县令赶忙停手,问道:“大人有何吩咐?”
林敏正色道:“此事,看似有理,实则还有个问题啊。”
“请大人明示。”
林敏走过去,拿起一张其实早已经看过的契约,说道:“这草荡,非是私有,如何能卖?按照《盐法》,私自卖荡,是大罪也。虽然这些契约、完课皆齐备,但其违背盐法。”
“非盐丁不得有荡,这句话是盐之宪。剩下的政策,不可违此盐宪吧?”
“《书》曰: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这事,我看还是要再做计较。”
“此为其一。”
“其二,制民恒产,亦为仁政第一。如今褫夺盐户产业,似也有些……有些于情不合啊。”
这事,论理本来就是和县令关系不大的事,县令管得着盐政问题吗?
再者县令本来也不想闲着没事干掺和上层的斗争,明知道这件事是改革派和反改革派之间的神仙打架,自己得了准许之后才“秉公处理”的。
现在,节度使直接拿出来盐法之宪,质疑合同本身不合法,县令连忙道:“下官不管盐政,对此中关节不甚知晓。若非大人指点,下官几乎犯错。”
“但朝廷已经定下了废盐垦荒之策,允许放垦。既已允许放垦,那么这盐丁草荡……是遵守朝廷的放垦政策?还是遵照盐法啊?”
皇帝口含天宪。
允许放垦。
那么,在允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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