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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七零章 照旧(2 / 7)

盖盐区偏远之处,岂不仍是私盐横行?”

“朝廷要的,是打击私盐。但显然,这样只是打击了江苏河南的私盐,却加重了江西、湖北、安徽的私盐。此其一也。”

“其二,小商人入场,就不提是否有资本转运到湖北皖西等远处,只说他们三五百斤一引,怎么查?是不是比大船更容易携私?”

“这么改,只能让江苏河南皖东的私盐收敛,却无法触及到私盐真正泛滥的湖北、江西。”

正所谓,打蛇打七寸。

吴敬梓的这番话,正打在了朝廷盐政改革的七寸之上。

如果拿百姓说事,那么,完全市场化的盐改,能否惠及到偏远地区?

商人求利,怎么保证商人去买盐业概念里偏远地区的盐票?

如果不拿百姓说事,别扯大旗,谈实在的,谈盐税、谈私盐。

那么,这么改,等于是两淮直接放弃了江西、湖北、皖西的官盐市场,彻底扔给了私盐。

这里面是这么个道理:小商人,是无力承担盐业概念上偏远地区的销售所需的资本的。

按照那些人嗷嗷叫的盐政改革方案,整个淮北覆盖的四五十州县府,都算作“淮北销售区”。

最低300斤,就能入场。

入场买票,就能在整个淮北销售区售卖。

确实,立竿见影,两淮地区的私盐可以瞬间绝迹。

但远处呢?

完美市场条件下,理论上,只要利润够,那么一定会有人去卖的。

但问题就在这个“完美市场条件”是否存在?

散商买的官盐,运转到湖北,周转多久?资本是否充足?利润几何?

私盐本来就存在,私盐在那卖,卖不出去官盐,收不回本,是否还会再去?

这个时代和后世最大的区别,就恰恰在这个运输成本、周转周期上。

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搞盐纲法、搞窝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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