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杀人,叫强人,叫触犯昌律。
军伍杀人,叫本职,叫办差。
楚擎身边别的人不多,本职工作做的很好的人,大把。
冲的最快的,永远是那几个艺高人胆大的小伙伴。
陈定澜还一个屁都没放呢,瞅着俞玉昆的尸体双眼发直,林骸已经第一个冲过去了。
林骸跑的很快,就他那舍生忘死的长相,冲向敌人时也是舍生忘死。
人还没跑到地方,落下小伙伴们二十来米的距离,两把刀已经抓在了手中。
林骸的刀,代表着恐惧,左手的刀,可以称之为血,右手的刀,可以称之为肉,两把刀,会与血肉融为一体,再将血肉分离,散播着恐惧,将噩梦带给敌人。
那些俞家护院家丁们,本身就毫无斗志,见到林骸冲了过来,或许是下意识,或许是本能,或许,根本不是故意的,总之,是竖起了手中的刀棍。
林骸仿佛就是一团刀光,两把刀上下翻飞,血肉飞溅。
紧随其后的是边军小战神肖轶,人刚至,枪已出,一枪扎穿了一名护院,护院还在枪上,铁枪已经横扫开来,上面,还挂着个大活人。
因为体型太过壮硕,奔跑起来如同蛮牛一般的大军哥,手上根本没有任何兵刃,直接扎进了人最多的方向。
大军哥是穿着甲胄的,而上船的军伍一般是不愿穿戴衣甲,一个是太沉活动不便,再一个是没有太大作用。
可这点重量对大军哥来说,没有丝毫影响,因为有甲胄,所以不怕利器,至于棍棒,和挠痒痒差不多,一脚踹倒一个护院后,大军哥开始无双,双手抓住了一个倒霉护院的脑袋,然后将这个护院当棍子用,往好听点的说呢,叫做大开大合,直白点说呢,就是抓着人家脑瓜子,然后抡人家身体,也几个呼吸的功夫,身体没了,大军哥的手里,就剩下个脑瓜子了。
南宫平身形迅捷,右手一把长剑,下下不离咽喉和胸膛,如同穿花蝴蝶一般,剑没刺死几个人,左袖里和机器猫的口袋似的,弩箭、链子锤、药瓶粉末,乱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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