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来保护他们的。
一盆盆羊肉,一桶桶马奶酒,被牧民们送到了军营外,两千边军,很无措,望着香喷喷的羊肉,这是吃啊,还是吃啊,还是…吃啊。
然后,两千边军就开始吃了,狼吞虎咽。
军帐之中,南宫平和一个草原崽子大眼瞪小眼。
俩人对瞅了半天,南宫平回过头看向陶少章:“就这小子,是金鹰最后的血脉?”
陶少章望着浓眉大眼的草原崽子,也有点奇怪。
俩人都无法想象,就凭一个孩子,暮花说可以在草原上集结数十个部落。
草原崽子叫拓跋乐,也就七八岁那样,可能更小,脸蛋子红彤彤的,头发也是乱糟糟的,和其他草原孩子长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那双眼睛很亮,亮的,都带点鸡贼那意思了。
草原大巫师曾经说过,金狼王如果被推翻,一定是拓跋一族,也就是金鹰血脉。
也正是因为如此,金狼王大汗才收了拓跋鹰为义子,让他成为了小王子。
拓跋鹰也的确骁勇善战,连大王子都忌惮三分,包括忠于大王子的铁狼卫,都对拓跋鹰极为敬佩。
金狼王惜才,没有干掉拓跋鹰,反倒是收了拓跋鹰当义子,甚至让拓跋鹰有角逐汗位的权利。
可惜,拓跋鹰最后死在了昌京一个不知名的郎中手里。
包括金狼王大汗,很多凉人都以为拓跋一族彻底断根了,实际上不然,还有一个拓跋乐,一直在暮花手里。
“按照暮花的说法,一旦放出消息,告诉凉人拓跋一族还有血脉在世,那些饱受压迫的部落,就会追随这小崽子…”
南宫平顿了顿,皱眉说道:“这是什么道理,无兵无权,为何要追随他?”
“这有何想不通的,他们的大巫师就是这么说的,所以那些小部落就信。”
南宫平不是不明白陶少章说的意思,他想不通的是另外一件事。
人们想要追随拓跋一族推翻金狼王,是因为大巫师说拓跋一族可以做到,所以才追随他。
而追随拓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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