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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偷枪(2 / 4)

赵军刚出家门走不多远,突然停了下来。

此时,对面之人看见他,也是一愣。

这人问道:“大军你干啥去?”

赵军一提手里袋子,笑道:“老舅,我打了个野猪,正寻思给你送肉去呢。”

“偷人家下的套子了吧。”王强摇了摇头,也是不相信赵军能自己围猎野猪,“以后别干这事了,等过一阵子,老舅领你上山打溜儿去。”

打溜儿,就是打溜围,这与打狗围不同。

打溜围顾名思义,就是溜达着打猎,不用猎狗,只靠猎人辨认猎物足迹,悄悄地寻找猎物,在不惊动猎物的情况下,开枪将其击毙。

这难度可比打狗围大多了,因为人找寻猎物只能眼睛,远不如猎狗好使。

但在前世,赵军打溜围也是一把好手,但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的是老舅有猎枪啊。

此时王强还不知道赵军在琢磨自己的猎枪,只道:“行啦,肉你拿回家吃去吧,我去王田他姥家一趟。”

王田,就是赵军的小表弟。

看此情况老舅是要去接媳妇啊,想想也是,老舅又馋又懒还不会做饭,没了舅妈在家,吃个热乎饭都是问题。

“老舅,老舅。”眼看王强就要这么走,赵军急忙伸手把他拽住,对王强说道:“你去也不能空手去啊,正好把这野猪肉给我赵姥拿去。”

王强一怔,想想也是,自己去丈母娘接媳妇,总空手去也不好。当即便不再和赵军客气,直接把装着野猪肉的袋子接了过来,“那行,那我走了啊。”

“慢点哈!”赵军看着王强走远,并没有按原路回家,而是继续奔王强家走去。

要知道,依王强的性子,这可不是第一次把赵玲给气回娘家了。

这么多年下来,赵军都总结出来规律了,自己这个老舅是离不开他媳妇的。

这不,赵玲前脚走,王强后脚就得去接。

而这一接,最少是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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