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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惩戒(2 / 8)

三千里,赃满八百钱,处绞刑,盗官者,罪加一等!

什么意思,就是五个人都要被砍去左脚,然后脸上刺字,然后发配去修筑工事,成为苦役,这还是最基础的惩罚。

这个惩罚是很严重的,一个人被砍去左脚之后,那就成为废人了,脸上还要刺字,刺字是什么意思,就不用多说,就是在脸上刻字,而成为城旦,那后果可想而知,估计这个人还没有到地方,就因为伤口化脓死了,就算侥幸不死,在成为城旦之后,也会累死的。

炎律规定:窃者,赃满一钱到六十钱,斩左足,赃满六十钱到三百钱,黥为城旦,赃满三百钱到六百钱,黥劓为城旦,赃满百八百十八钱以上,绞监候,家人连坐,窃官者,罪加一等,家人连坐!

注(左足不是左脚,而是左手!)

关于盗窃的处罚,是不分男女的,只要被发现,或者被送到官府手里,那这个人基本上完了,盗者不用说,抓住之后,估计就是绞刑,毕竟,五个人团伙作案,盗窃的东西,不可能只是几钱或者几百钱的东西而已,肯定数目很大,而窃者,那就更不用说,一旦被发现,虽然不会死,可是,刺字也好,还是挖去鼻子也罢,亦或者成为城旦也好,都不好受,更何况,还有家人连坐这一说。

连坐,以元朝和清朝最为典型,当年蒙古军入侵中原,建立元朝之后,杀了很多汉人,而防止汉人造反,对于兵器、盐铁的控制到了一个变态的程度,经常十户人家共用一把菜刀,而一旦发现有人私藏这些东西,往往都是要连坐的。

在大炎王朝,对于连坐,用的很少,除非是一些类似于谋逆这样的事情,才会连坐,其他的罪名,基本不会连坐,但是,对于盗窃这件事,却用上了连坐。

之所以会这样,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大炎王朝在建国初期,在攻下长安之后,有很多人趁机盗窃皇宫内的珍宝,尽管,在杀了一批人之后,这种行为被遏制住了,可是,还是时常发生。

另一方面,则是历代都有宦官、宫女,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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