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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阿珂(2 / 4)

说,林卫东效仿马小云的“创始人”制度之后,能在股权较少的情况下,掌控公司的实际权力。

当然,孙正义和软银公司就算没有实权,也依旧能享受股份分红,他们或许也没多少意见。

一般来说,创始人持有的股票,其投票权通常为1股相当于10股,比如facebook的扎克伯格,但林卫东的要求更过份,他要求了1股相当于20股的投票权。

此种罕见的股权设计,背后隐含着双重含义:其一,体现了林卫东对控制权的极度重视程度;其二,折射了林卫东需要多次巨额融资的预估。

第一点好理解,就不赘言解释了。

第二点,林卫东早就知道注定是个烧钱的活,没有多次巨额融资是绝对玩不转的,但是融资额越大,他的股权就会被稀释得越严重。

当然了,只要有朝一日能够上市,林卫东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其股权甚至可能被稀释至个位数。

在这种情况下,林卫东将自己的投票权设计成1股等于20股,那么在极限情况下,只要其股权不被稀释至低于4.8%,其就能控制总投票权超过50%,确保控制权不会旁落。

跟孙正义和网银谈成合作之后,林卫东和汪桃欣只在东京待了两天,便踏上飞往华国的航班。

坐在飞机上,汪桃欣不可思议地问道:“卫东,你是怎么说服孙正义的?为什么他会舍得花1600万美金,买下37%股份?”

林卫东想了想,直言不讳的道:“如果你没有很实实在在的好东西,或好的产品,投资人有那么好糊弄的吗?“”

“花里胡哨是骗他们不来的!虽然我们第一次见面只谈了十分钟,孙正义就决心要投资,但这十分钟的背后,是我们独创的发展方向,和我们团队三年多没日没夜的艰辛努力。”

“从某种程度来讲,孙正义投资,不是我想说服他,而是他想说服我,因为他看到了我们是个实实在在的好产品。”

所以,孙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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