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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达成协议(下)(1 / 4)

蓝元的想法很清晰。

他们知道易胜传媒既然有把握拿下地皮,多半就是有把握搞定闹鬼的事。

损失是蓝元的,盈利是易胜传媒的,但他们不甘心。

所以前面的条件是摆平当前麻烦,后面的条件是放眼未来利益。

我借钱给你,帮你建工程,这样你就欠我八千万。

除此之外,你还欠银行五千万。

这一亿三千万可不是小打小闹。

弄不好,你就全折进去,到时候鬼城土地作为质押重新还给我——鬼城的这片土地,除了可以用来还银行的五千万外,不可以用来质押任何资金。

这么一来,相当于我也不过是把地皮在外面转了一圈,最终还是回到自己手里。唯一不好的大概就是发展规划不是预期的,但这个就属于可承受的范围了。

简单的说,低价卖给你这块地的同时,通过低价质押再拿回来这块地。

而易胜传媒要想还债,就必须好好拍片赚钱。他们要是赚到了钱,地皮我可能拿不回来,电影说不定还能多赚些。

再说了,你还有二期工程呢。

本来每一期工程多少钱是投资方说了算,但现在蓝元集团限定两个亿,也就是说,易胜传媒的第二期是不可能低于这个投资额度了。

八千万逼不了你,两个亿逼你总可以吧?更别说你总投资要达到十五亿了。

十五亿可不是小数目——竖店五万亩地,投资才五十亿,这里五千亩就是十五亿!单位面积投资额度是竖店同比的三倍多!

当然这不代表易胜传媒就没办法,比如他们可以通过出售股份的方式获得资金,但前期应该没什么人会看好,尤其地皮是被抵押的,导致转让股份更难——除非易胜传媒还清债务,否则入股无法得到地皮资产,而鬼城现在拥有的真正资产却只是地皮。

这就意味着入股却无法把控核心资产,脑子正常点的基本不会干。

当然如果易胜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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