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开。”
“不必找了,咱们是朋友啊,客气什么。”
米洛克讪讪的笑了笑,“说的也是——哦对了,有一些注意事项还是要提醒你一下,狗这种动物就跟人一样,有很强的阶级观念,你必须让它知道谁是老大,布莱顿人喜欢把狗当宠物来养,把狗抱在怀里,管它们叫亲亲小宝贝,但这一套在诺德可行不通。
猎犬是要上战场的,要随时准备和野兽搏斗,如果吃得太饱,没有了野性,那就废了……
如果它觉得自己比你的命还重要,那么到了关键时刻它就会怂,所以一定要让它明白,你才是最要紧的哪一个,你是首领,是主人,是它的神,你得时不时的给它展示一下你的‘力量’。
狗只要知道背后站着一个大人物,就会勇敢无畏,哪怕老虎也敢碰一碰,千万不要让它觉得被抛弃了,那样的话狗会失去斗志……”
老猎人唠唠叨叨的说了一大通,肖恩全都牢记在心里。
他冲着那黑狗吹了声口哨,黑狗很有灵性的跟了上来,跳到了马车上,嗅了嗅车上的熏鹿肉和野猪火腿的气味,神色一时间变得激动起来。
肖恩却老记者老头的话,脸一沉,厉声喝到:“坐下!别动!”
眼看着黑狗露出顺从的表情,他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坐在驾车的位置上,挥起了马鞭,马车摇摇晃晃的上路了。
肖恩第一次赶马车,比他第一次开车还要紧张,手中的马鞭不知道该用力挥还是轻轻撩,怕太用力惊了马,又怕太轻了没有效果。
好在这一路上都没有行人,让他有充足的时间来学习了掌握。
磨合了一阵,一人一马竟然也有了几分默契,肖恩只要一挥鞭子,马自然就知道了要走的方向,虽然速度始终快不起来,但至少不会南辕北辙了。
在回家的路上,肖恩决定给这只狗起名叫煤球,那是他上辈子养的那只狗的名字,至于那批马,就叫萝卜好了。
足足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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