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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章 人头狗 李佑之怒(4 / 5)

些很让人看不下去的东西,一些很小的尸骸,一些人头狗,一些被采生折割的孩子,此一幕让很多的百姓都震撼到了,李佑轻轻的走上前道:“各位...看看这些吧...这就是你们岭南所弄出来的...我大唐确实可以“自卖”、“和卖”与官卖。

但是绝对不可以略卖与掠卖...!”

所谓的略卖是指通过威胁、利诱、欺骗等手段拐卖人口,“掠卖”更严重,通过暴力手段绑架人口,然后将其卖出去获利。

西汉的著名大将栾布,被燕、齐之地的人民供为土地神,他就有过一段被略卖的经历,“为人所略卖,为奴于燕”;汉景帝之母窦太后的弟弟窦广国,也曾在小时候被人贩子略卖,做了很长时间的烧炭工,经历一番悲欢离合终于找到了当了太后的姐姐。

也因为这样,汉朝对略卖直接斩。

不单单是汉朝,唐朝,其实几千年来,国家对于略卖与掠卖人口,是坚决打击,毫不留情的。

李佑看了看台上的官员,还有台下的百姓微微的道:“所以本王今天来这里是杀人的,本王决定了,恢复磔刑...!”

什么是磔刑,这种刑罚很残酷,不但要将犯人处死,而且要将死尸肢解。

“并且...!”李佑再次喊道:“不但略卖人口者有罪,知情并且收买人口者,“与同罪”,就像行贿受贿一个罪过一样,买卖人口同样是有罪的。如果不知情,买了人口,或将人口转卖了,罪不致死,但也要严厉惩处,“黥为城旦舂”。”

黥为城旦舂...什么意思呢,将犯人处以黥刑,男人去筑城,女犯去舂米,都要去服苦役。买时不知情,买来后知情的,也要遭受同样的处罚。

“可是大唐的律法不是这样的规定的...。”忽然一位官员站了出来轻声的道。

这个唐朝对于略卖人口的处罚,分得更加详细。处罚点在于被贩卖人口的使用情况,被贩卖的人口做了奴婢,略卖人处以绞刑;被贩卖的人口做了“部曲”,略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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