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有即刻下结论,毕竟我对整个案情了解得还不是很透彻。
所以我想了一想,又问曹科长:“能不能让我见见这个丁辉,再问他几个问题?”
“恐怕没法问了!”曹科长苦笑,“丁辉在三天前的晚上,已经在拘留所里自杀了!是撞墙死的,而且死前还用他自己的鲜血在墙上写下了两行字。”
曹科长递过来两张照片给我,那应该是现场的照片。
一张是一个男子仰躺在地上,头上明显撞破了一个大洞,以至满头满脸都是鲜血。
另外一张是对着墙壁拍的,上面有两行清晰的大字:“我哥贪腐好色,我下流无耻,我们两个罪有应得,不用追查!”
“你看他撞成这个样子,居然还能沾着自己的鲜血在墙上写字,我觉得就凭这一点,已经可以肯定,这不是一个普通人可以做到!”黄警员说。
他说得没错,我现在愈发肯定,这绝不是一起普通凶杀案,而是有什么东西上了丁辉的身,先让丁辉杀了他哥,紧接着又撞墙自杀在了拘留所里。
事实上在看到审讯报告上说丁辉能够看到自己拿着尖刀、捅向自己的亲哥哥、但却控制不了自己的手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到了我自身曾经经历过的类似情形。
当时张小云附上我的身体,我同样能够清楚看到我手脚的动作,但是那些动作,不是我在做,而是张小云在做。
所以在当时我同样感觉到,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手,就好像那只手已经不是我的了。
但问题是,张小云已经消失——
虽然丁辉在墙壁上留下了“好色下流”这样的字眼,感觉好像是一个“好色下流”的受害者,在对丁家兄弟实施报复,但如果张小云真的曾经被丁家兄弟伤害过,她怎么可能等到今天才报复?
何况我坚信张小云已经消失,要不然她不会到现在不来见我。
那么,是不是曾经在临南市“借尸还魂”的那个东西,跑到南川县做怪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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