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元庆十六岁那年,习练枪法已十年的罗元庆已初露峥嵘,不仅在十里八乡已找不到对手,在平日和父亲的对枪切磋时,罗松已经在他枪下走不过三招。
也是在那年的冬天,罗松父子到城外贩羊,在路过西台山麓时,遭遇了山中狼群的突袭。
野狼之猛,其迅疾凶狠远胜人类,动作之快也绝非一般习武之人可比。但罗元庆独战群狼,却游刃有余,在群狼连番攻击下,不仅毫发未损,还枪枪见血,一连挑死了八匹野狼,击退了狼群。
事后,罗松察看了死狼的尸体,发现每匹狼皆是咽喉中枪,一击致命。
不过,身在永乐县这座偏远小城,罗元庆也没有太多施展身手的机会。
春日里,他只能以院中桃树为敌,待有风过,落英缤纷之时,他便枪挑落红,既练枪法,亦练身法。
夏日里,他又跑到城外的山中,寻得一处飞瀑,在飞泄而下的流水中练完一百单八枪,既练耐力,亦练定力。
秋日里,漫天的落叶自然是最佳的陪练。只不过,罗元庆并非是把落叶当成刺击之物,而是将其视为敌之兵刃,沾叶不破,又引叶而不落,以练习枪诀中的“粘滑”二诀。
到了冬日,但有大雪纷飞之时,罗元庆则中雪中一口气连出三十六枪。枪刃之上若是沾到雪花,便再出三十枪,直到雪落不沾刃,穿花不留痕为止。
直到三年前,代州宋军守将于敬前来招兵。罗元庆以棍代枪,连胜了于敬帐下三名副将,一显罗家枪神威。
原本,罗元庆已经收拾好行装,准备从军效力。结果,临走之际,父亲罗松却突染恶疾,就此撒手人寰。
无奈之下,罗元庆只能脱去戎装,换上孝服,守家服孝三年。也就此错过了从军报国的机会。
如今,罗元庆服孝之期已满,又正好碰上永乐县城光复,他也毅然前来应征。
对于王青的传授枪法请求,罗元庆也丝毫没有犹豫,当即应下。
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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