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站在路灯下,摆点造型拍个合照,哈哈,今天的天气这么好,还有这么特殊的景观,不拍照留念就太可惜了!”
“诸位阿sir,要珍惜你们的劳动成果啊!”
一群十多个警察表情各个都像是吃了死老鼠一样难看,可是在枪口威胁下,人群还是不得不陪着这个疯子搞事。
先后几排人,包括有手臂、大腿中枪、再被包扎止血后,一瘸一拐的人,好不容易占满街头,摆好姿势。
东莞仔突然又掏枪砰砰砰开了几枪。
在几个穿着普通服饰的人惨叫下,东莞仔示意道,“给他们包扎,谁在耍花样,我送你们见上帝!”
那几个被收拾的,是意图用什么东西挡脸,不想露脸的。
一阵忙碌,再到拍照结束。
东莞仔笑眯眯走了过来,对着人群里一个总督察道,“阿sir,你之前指挥手下差佬吊路灯、甚至也自己动手的照片,我可拿着呢。”
“我希望这里的事,晚一点被处理。”
“最好是有什么市民出来晨跑,意外发现了这里的豪华路灯,再引起一些小轰动,有一些媒体拍照留念后,再被警方解决。”
“我就这么一个小条件,能实现么?”
总督察泪目,“先生,你是想要成为漫画里的超级英雄,或超级恶棍么?”
死的全是岛国人,山田组粉仔枪手,警察方也有一定的档案资料,死一群这样的渣渣,总督察一点不可惜。
但自己指挥差佬吊路灯,还有亲自上手的照片被拿捏。
这就太恶心了。
上帝啊,天使啊,这到底是从哪蹦出来的神经病啊!
如果没有吊路灯这件事,死掉一二十社团粉仔枪手算什么?这对于伦敦警方而言,屁事不算。
但是你一个疯子挟持了三十多人,上到富豪和跨国集团高官,再到警察、路人、的士司机等等,随意开枪威胁甚至是伤人,帮你一起吊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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