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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孩子,这才是你爸,我是隔壁老王(3 / 5)

乔恩笑得帅气,嘴角却无奈:“那能怎么办,各种无形的壁垒一直都在那。”

黑仔则满脸期待,作为北美乡村、摇滚、流行音乐的圣地,能来纳维尔市开演唱会肯定是他他们几个的梦想,但也是他打电话给荆小强说黑哥们有这些苗头,希望罗伯特能唱些帮他们提气的歌曲。

从他的内心甚至还很赞成这样的做法。

理想主义嘛。

明明比荆小强还大十来岁,更纯粹热血得多。

还是特蕾莎更明白:“对非洲说点和平与爱的场面话是没问题的,这话在花旗说就是大不敬了,我们有什么资格来说花旗。”

全世界的爹呢,哪有野孩子敢说爹的道理。

咦,说到非洲,反而把荆小强提醒到:“好!那就就唱非洲的和平与爱,嗯,我写首歌,你们把中文歌词翻成英语……”

特蕾莎带头乐,实在是荆小强这种写歌的能力太诡异了。

要么写出精妙的英文歌,他自己没法匹配更好的中文歌词,写中文歌意境又美得不行,翻不了英文。

毕竟歌词翻译,比文学翻译的信达雅还要讲究,唱出的韵脚在无论哪种语言都有高下之分。

结果米高就跟着伸头参与了。

有加州演艺文学学士学位的乔恩,颇有语言天赋的特蕾莎,写过无数地球级金曲的米高,当然还有黑仔一起,捣鼓出来拿到演唱会上。

这都是什么神仙阵容啊。

米高还想自己唱,荆小强非得让黑仔来,大家唱和声。

好吧好吧,习惯了在自己团队说一不二承揽一切的米高,还有点新鲜这种感觉,但啰里啰嗦的给黑仔叮嘱了唱腔,并且对荆小强的曲谱做了几处改动。

练了几个小时的黑仔惶恐得上台脚都在抖。

杜若兰又赶紧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我每次都发抖,但只要拿上吉他就不慌了……”

黑仔说他觉得更慌。

其实他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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