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法务部部长的话,周易意味深长的说道:“以后你就知道了,这个数,没错。”
说罢,便拿起合同,一边哼着千寻的新歌,一边美滋滋的离开了公司。
照理说,这合同是要法务部的人去签约的。
但是谁让法务部的人,不晓得千寻和老大的关系呢?
为防止他们冷冰冰的对待大嫂,所以这代言,还是他亲自拿过去,热情的请大嫂签了才好。
……
而千寻看到周易的时候,心中就有了几分猜测。
等周易拿出合同笑眯眯的看着她时,她内心的猜测已经得到了证实。
“衍之让你来的?”千寻问道。
听到这话,周易立刻摇了摇头道:“不不不,是老大出的主意,我想到的代言人!”
这话一出,千寻无奈的笑了。
这不等于是衍之让他过来的吗?
这时,周易一脸兴冲冲的将合同递过去道:“大嫂你看看这合同吧,眼下天寻科技的手机卖的越来越好了,可不正差一个有格调的代言人吗?经过我们的一致商量,都觉得大嫂你最合适了!”
千寻听了微微挑眉,然后伸手接过合同看了起来。
代言费,一亿……美金?
衍之这是有钱没处花了吧?
随后,又继续看起来下面的合同条款。
违约的话,只需要付一块钱就好了。
嗯……这就是给她送钱来的。
……
等看完之后,千寻摇了摇头道:“不行,这个代言费太离谱了。”
只有那些国际巨星,会有这么高的代言费啊。
衍之一下就把她的代言费提的这么高,以后找她的人,可要怎么出价格哟!
听到千寻的话,周易立刻道:“大嫂你先别急着拒绝啊,我们之所以给这么高,也是有条件的,比如这条,你要专门我们的手机,拍一支mv,和一首专用的新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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