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都市言情>医警仁心> 132 破死忘生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132 破死忘生(1 / 4)

话说,唐渊明这边,昨天朱文龙把他送回来的时候,还特意当着大家的面扣了唐渊明的分,算是一种惩戒,当然梅运也没幸免,不过比唐渊明好点,他是记名处分。

经过昨天的事情,梅运也不敢乱来了,但是唐渊明回来以后更加笃定了自己对梅运的判断,他清楚梅运是最关键的。

经过昨天的试探,他也算是知道了梅运的心里情况,像梅运这样的人,其实心里防线是很弱的,不像别人那么意志坚定。

见之前正面对刚是无果的。

现在唐渊明准备开始转变策略。

他开始各种盯着梅运。

梅运起床的时候,他走到梅运旁边,趁着还没清醒的梅运说道:“小梅,在服刑期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这就属于再次犯罪,会从重处罚并增加刑期的。”

吓得梅运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

他心里那个窝火啊,但是昨天管教回来特别强调无论是谁的问题,只要是恣意闹事,那就是要处理的,他忍住怒火,骂了一句:“神经病!”

绕开唐渊明直接走了。

早晨,大家吃饭的时候,唐渊明又坐到了梅运旁边说了句:“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可减刑!”

就走了,梅运白了一眼回道:“这tm有毛病啊!”

上午,大家都在棋牌室休息的时候,唐渊明又突然拿着一本刑法的书,大声对着不远处的梅运朗读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