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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佳妇何人陈家女(3 / 7)

杀”的罪名。

话说回来,荀贞之所以能只得到一个擅杀的罪名,其中固有袁绍等人之力,但也是他自己办事谨慎仔细。

从捕邺赵族人起,到审案,再到定罪,除了最后杀人之外,整个的一套过程完全合乎程序,而且所有的罪名都是查有实据,并且在抄了邺赵的族产后,他分毫未取,悉数纳入到了郡府的府库里边,——邺赵族中存在着严重的占訾不实的情况,依照汉律,凡是在上报家訾时不实的,比真实家訾数额少的,不但会对之作出一些惩罚措施,而且多出的家产全部要予以充公,事实上,每当这个时候,往往都是郡县吏员财的时候,所谓财无过抄家时,但就算在这个时候,面对着邺赵堆积如山、何止亿万的家訾时,荀贞却也没有动心,一概不取,他如此的谨慎自洁,赵忠自然抓不到他什么把柄,虽满腔怒火,却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向袁绍等让步,只给荀贞定了一个擅杀之罪。

若是放在中平元年前,只一个擅杀之罪肯定是不够的,奈何现今兵乱处处,贼兵四起,羌胡叛乱,今天子虽然宠信宦官,欲以宦官对抗士族阶层,当此之时,却也不能不再次大批启用士人,以求能够将这此伏彼起的乱局平定,由是之故,宦官们亦不得不稍稍向士人退让。

如果说中平元年前,宦官与士人之间是一面倒的形势,随着黄巾之起,士人渐渐有了与宦官抗衡的能力。

这道诏书的下来,不管对荀贞,还是对袁绍,都可谓皆大欢喜,对荀贞来说,罪名不是很重,可保宗族不会受到追究,对袁绍来说,他试探出了士人现在的力量比起往昔有了很大的增幅。

不过,虽然说这个罪名可大可小,毕竟是“擅杀”之罪,如要追究的话,那就是无视朝廷纲纪,少不了要被“槛送京师”,一到京师,那就是到了赵忠的地头,即便有袁绍诸人的看顾,想那深牢大狱里头,随便弄死个人也是轻易的,所以说,荀贞却还是得继续逃亡江湖。

颍阴令只从诏书上看到荀贞挂印逃亡了,不知道荀贞回来了没有,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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