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颍川现有的兵种大多是步卒。
两汉的步卒分为三种:不着铠甲的轻步兵、披甲执锐的“甲士”和使用强弓劲弩的弓弩兵。
其中,弓弩兵虽属於步卒范畴,但平时基本上单独编制和管理,平时单独训练,战时配合其它步卒或单独执行作战任务。
荀贞“分兵械的章程”即是按此制定的。说白了,他这个“章程”依据的还是汉军的惯例。
他从兵库领来的军械有刀、有矛、有甲,也有强弩。
强弩乃是杀人利器,此前曾有人谏言禁民间买卖此物,虽没有获得执行,但由此也可见朝廷对其之重视,郡中储存的也不多,他只领出来了两百件。为了能更好地挥弓弩的作用,他决定依照汉军之惯例,从“铁营”这一千二百人中选出两百个力大能开强弩的人,单独编成一个曲。
这两百个人已经选好了。百人一屯,两个屯的长官也已经定下,一个是高丙,一个是苏则。
高丙擅使强弩,其同产兄高甲擅使长戟,兄弟二人在乡中并有勇名,乡人称之:“大戟强弩不能当”。苏则虽不擅强弩,但擅射。他两人轻侠出身,各有勇武,投靠荀贞的时间也早,忠诚度不在话下,由他两人来分别出任两屯的长官最合适不过。
弓弩是远射武器,不管是在战争中还是在平时,杀伤力均胜过普通的步卒。两百个弓弩兵放在一起,杀伤力更大,必须要交给最信任的人。荀贞门下这么多宾客,他最信用的自然是许仲、陈褒、乐进、刘邓等人,陈褒、乐进等不属於轻侠这个山头,刘邓资历浅,这一曲的“曲长”就由许仲担任。
既然弓弩兵单独编制,分兵器自也就要单独分。荀贞所谓的“章程”即是如此。
……
荀贞点了点头,对许仲说道:“君卿,编给你的这二百人,虽皆为骁悍力大之辈,但大多没有开过弩。分完弩后,你要马上开始着手训练他们。波才贼兵虽已溃退,然其主力尚存。此贼一日不死,我郡中便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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