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接了毛笔,微微蹙着眉看了看有些秃的笔头,却没再多表示什么,低头落笔,刷刷刷写下三个字:唐霁泽。
这人穿着并不起眼,只是普通的素色贮丝,身上也没有任何彰显身份的配饰,之前躺着养伤,除了第一次对视,目光凛冽冰冷,再没什么异常。但当他手中握了笔,提笔写字的时候,一瞬间气质大变,尽管身在陋室、穿着粗不棉衣,脸色苍白,但却脊梁挺直、身形端正,握笔的手也熟练从容,甚至带出一股子不可言说的优雅来……
宋玥暗暗吸了口气,咦,这人咋看着不像是练武的、杀手,一下子变成了饱读诗书的学士了!这份气度,啧啧,若是穿上宽袍、束发戴冠,也该是个温润如玉、玉树临风的人物儿吧!
而且,这个名字,也不是普通老百姓阿牛栓子那种,霁泽,太平盛世的福泽呢!可是挺有内涵的名字呢!那么,这个人的出身……嘿嘿,她的钱不怕打水漂了!
宋玥的思维转的飞快,猜测到这人出身不错,立刻翘起了嘴角。平白无故捡了这么个人,前前后后花费几十两银子呢,讨还有望,她竟然有那么一点点小窃喜。
看这人很上道、很配合地在欠条上签了名字,宋玥一高兴,就决定给人家加强一下营养。之前,这人喝了两天粥,之后就是跟着他们吃一样的饭,并没有费事倒腾病号饭、营养餐什么的。
正好天气放晴,那天夜里下的那场小雪也早化了,没了痕迹,河边的集市重新繁荣热闹起来。
宋玥叮嘱张勇几个看店,她亲自去集市上买了一只肥鸡。收拾干净、剁成鸡块儿,铁锅放少量油,加入鸡块,文火慢慢煸炒,炒到鸡肉表面变色,添热水,武火烧开,文火慢炖。炖上大半个时辰,鸡汤的香气就从锅里飘散出来,溢满整个小院,又四散蔓延到街坊邻里和整条巷子里去。这时候,加入水发好洗干净的蘑菇,继续焖炖。焖足一个时辰,鸡汤渐浓,鸡肉酥烂,蘑菇也吸饱了鲜美的鸡汤,变得劲道肉头汁水满满。
眼瞅着过了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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