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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九章放榜(2 / 4)

,老成谨慎,随即一乐,从第八一下午就到了第二,成了榜眼。

而探花,此时并非是第三名的代称,到了北宋晚年才成,李嘉却直接金口玉言:

“这进士科第三名,就名探花,探花郎讲究貌美,就须是个年轻的郎君!”

又翻阅了一下,选了一个二十来岁,名叫顾真的举子。

“这状元、榜眼、探花,就是三鼎甲,赐为进士及第;第四至第三十名,赐予进士出身;剩下的,就赐予同进士出身,也不枉费来考取一趟!”

自唐以来,李嘉的这番科举,算是录取最多的一次了,进士科就达到了一百多人,而唐朝一般就一二十名,全部赐予进士出身不现实,所以就直接沿用后世,将进士科分为三等。

唐时考中进士只是有了做官的资格,还需要进行选试,通过了才能做官,当然,由于选试属于吏部自考,相当于自主招生,猫腻极多,李嘉为收买人心,就废除了选试。

毕竟恩出于上,而吏部受宰相们影响太大,等于是为他们收揽门徒了,这对于一直致力于扩大皇权,限制相权的李嘉而言,是极为不利的。

于是,就直接借鉴了明清时期的做法,有了以下章程。

三等进士,地位却大为不同,三鼎甲直接进入翰林院担任编修,过不了几年就去各部观政,遇缺即补,一外放就是县令起步。

赐进士出身,与同进士出身,则需要再进行一番考试,再选出十几人进入翰林院。

赐进士出身六部观政两三年,就外放为官,起步就是县令;而同进士出身,观政数年,外放地方,只能从主薄、县丞佐贰官做起,两三年后才做主官。

官场上一步慢,步步慢,同进士出身最高只能做到侍郎、尚书级别,为相是没多大可能了。

明法科的那些举子,将会安排到大理寺和刑部观政,是李嘉为将来实行政、法分离做出的准备。

地方上,司法与行政兼任,这对于中央集权而言是不利的,宋朝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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