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光棍男买了八十亩地,地价八十贯,然后二十年分期还,一年按夏秋两期,就是四十期,一期只需还四贯钱。
八十亩地一季收成怎么也得有百来石粮食,毛收有十来贯钱。
甚至还可以卖更便宜,一亩卖个八百钱甚至是五百钱都行,这些低价出售的土地呢,做些限制就行,限期其得在十年或二十年后才能出售等。
总的就是低价出售田地取代免费授田,继续吸引移民前来。
而对于地主买卖田地,不做过多限制,但是,田宅买卖都须要缴获契税,随便你买,只要你有钱,只要你不买那些低价卖给新移民的限制流通田,那随你,但每一次交易,都必须通过官府订立正式契约,以及交纳契税。
契税向买方征收,税率百分之十。
这个税不算低,除了田地,住宅和商铺也要征收交易契税。
有这个契税在,秦琅并不在意土地的兼并流转,每流转一次,就能收一次税,按交易额的十分之一征收,收十次就等于又卖了一次地。
同时,现在可没有什么贵族士大夫免税这种好事了,基本的两税,那都是以田地和财产为征收标准的,按亩征地税,甚至人丁税也摊入了田亩中,还有原来的瑶役,如今也都折钱代役,同样摊入田亩。
所以根本不用怕土地兼并流转,地都集中在地主的手里也没事。
后来的宋代就是这样干的,所以宋代土地兼并虽然严重,但恰是历朝中农民起义最少的朝代。
不抑兼并必然会带来一个导向,就是大量百姓成为佃户或进入城镇,成为手工商业者,去当打工人。
因此只要继续遵循朝廷早年颁布的租佃法,那么就不用太过担心那些失地农民怎么办。佃种地主的土地和种朝廷的地,本质上来说,其实都没什么区别,因为都要交租纳税的。
过去百姓头上最重的负担,其实是人头税,唐初的租庸调本质上来说就是人头税,反正不管分给你多少土地了,这税是跟田地、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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