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知怎的,整个人散发着七十年代初期的气息,那该是他一生最灿烂的一段光阴,所以他不愿离开它,要把它紧紧抓住,旁人即时感觉得到。
暮气沉沉的一个人。
年龄上区慕宗比他长一大截,活力上他却比不上区慕宗十分之一。
为什么有这种现象?
与丽华谈起,她说:“还象男人算他够运,管是什么年代,我认得的几位中年男人,竟似老太婆,头发斑白不好好修理,掉了牙齿也不镶,瘪嘴,身材发福,面白无须,猛的一瞧,像古代武侠片里的公公。这种卖相怎么出来找生活,我真弄不明白。”
我一味骇笑。
丽华说下去:“近年来,中年女士不知保养得多好,这种事真要自己争气,拼老命也不能露出住家男人或女人的样子来。”
“你不怕,你的老朱很时髦。”
“你的老区也不错呀。”
我沉默一会儿,“丽华,你误会了。”
“这城市有多大,豆干似,不见得有那么多人误会你。”
“我们只是很普通的朋友。”
丽华气恼道:“你老祖的普通朋友。”
她摔下电话。
我叹口气。
当夜就约好郑传书到鸦片窟去找人。
重临旧地,了解年轻人泡酒馆的心情:气氛热闹,喜乐奔放,地方舒适,两杯啤酒,可以坐一个晚上。
躲在这里,听不到成年人的噜嗦,暂离残酷的现实世界。
也有不少穿西装的少年下班来喝一杯。
坐下没多久,便有人来答讪,哼,宝刀未老。
“等人?”
我点点头。
“会不会是我?”
我摇摇头。
他耸耸肩,笑一笑,取起杯子走开,并没有瞎七搭八缠上来。
现代男女关系刮辣松脆,真好。
我耐心等候。
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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