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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 / 12)

对自己大声背一首诗——勃郎宁,伊伊甘明斯。我不介意。

我想回来看你,我想见你,但是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在香港。我只在空余的时间想你,我一天有廿四小时空余的时间。

我喜欢你的毫不掩饰。就算你撒了谎,连那个谎都是百分之一百很真的谎,这叫人啼笑皆非。

你毫无掩饰的自私。「我不想你跟其它的男人出去。」

我很高兴你是这样的自私。

我想回来跟你说:三藩市真好看是不是?但你可在香港?

我想你。

我问你是否还会向我求婚,抑或要想一想。

你说:「或者想一想,我喜欢你,但是你的脾气……」

我笑了,每个人都在怨我的脾气,原以为你会两样:岂知你并没有什么两样。

你没有写信给我。信箱总是空的。事实上我不想你写信给我。我不大喜欢信,两个人到了要写信的地步,感情总已相隔很远了。

你说你喜欢看我的信,我的签名总是很大的,你说:像签一张文件,黑字白纸,赖不了。事实上我的字很难看,只有签名是熟练的,所以有机会表演,总是签得很大,像一个女明星。

在三藩市,很冷。

我把手插在口袋里。

我问你:「当冬天来时,如果我还可以见到你,你会不会让我把手放在你的大衣口袋里?」

你转过头来,你说:「可以。」

「希望在冬天还可以见你,」我说:「我会把你的大衣口袋都坠坏。」

我希望可以在冬天再见你,我会向我哥哥借他火狐爪里子的袍子穿,把头发都藏在一顶帽子里,扮小子给你看。我胖了这么多,不知道还扮得像不像,以前是像的。

你在冬天会买冰淇淋给我吃?

你说你会常常买冰淇淋给我。无论如何我已经吃了很多了。

我爱上你大概是因为这些冰淇淋吧。我总想找一个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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