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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3 / 11)

我慷慨馈赠的缘故。

过去,我做过一个男人的情妇。

他与我共同生活两年,分手之时,给我一笔款子。

不然你以为从良那么容易?身边有个钱,只要看到喜欢的男人,就可以一头撞过去,否则担心衣食住行,一踌躇就蹉跎。

说得难听,也确是事实。

倘若我不是胸有成竹,哪敢离乡别井嫁到这种地方来吃西北风。

那个时候,我还年轻,我以为那个人会娶我。但他没有,他听他父亲的命令,娶了一位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对他事业有帮助的女子。

不是合法的妻,就是情妇,我无奈地做了别人两年情人,他觉得委屈我,故此补偿我。

刚在我认为婚姻生活挺有意思之时,他写信来给我。第一封信是半年前收到的。

他居然会写信,真是太难得,再去想法打听到我的地址,更加稀罕。

开头他诉苦,说他那娘家富甲一方的妻子如何与他志趣不合,然后就表示想念我。

我以为他开玩笑。

后来信越来越多,礼物接踵而来,家中不是多了一整套的水晶瓶子,就是一打半打的时款大衣。

过去是过去,我并不记念这个人。

男人再阔绰也没有用,如果他不爱惜女人,只把女人当玩偶,光有钱是无用的。

后来我学乖了,把包裹与信退回去,让它们环游世界。

他于是打电报来。

邮差是个老伯伯,开始取笑我:——

「你要请我喝啤酒,一天见你三次。」

「到底是哪个罗密欧?」

「当心我告诉你那一家之主。」

我净微笑。

我不敢把电报退回去,怕他撒赖索性打电话来。区区长途电话费可奈他不何。

白天闲的时候我也问自己:他到底想怎么样?甩掉的人,又想她回到他身边?

像我这样的女人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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