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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兰(4 / 11)

望,有种做债主的感觉:“你几时回覆我?”

“你几时走?”“五点。”“我五点前给你电话。”两人一齐挂上电话。

我也不想做到这样。

一半是被逼的,一半是不甘心。

太讲风度,也不行,那么不计较,以后还怎么混。

改天问起,又说一时走不开,不好意思,现在不一样见,哈哈哈,呵呵呵,拿他没办法。

铃兰,当然不会是他送的。

以前他送过台湾玫瑰花,瘀黑的紫红搁冰箱运来,都开不出,花瓣死命包紧着,一下子茎就软下来,还含苞与盛放呢,见过那种玫瑰,把女人比玫瑰简直侮辱。可是一星期后我还是会拨电话给他,闲闲问一句:“怎么样,几时出来。”

如果是真的钱债案,倒好辨,找个律师付数百元叫他代为追讨,什么事都没有。

但这不是钱。

也许我应当放弃这一笔债项,当烂帐一笔勾销,连利息都牺牲掉。

现在这样念念不忘简直不是生意经,磨得我壮志消沉。

明天是假期。

花摆在办公室里,抑或带回家?

也不是没有收过花。转职、生日、或是为朋友做了事,多数会得收到花。

送滥了,写张支票给花店,随便送什么:玫瑰、丁香,当事人也许是挂帐的,花也没见过。

这盆铃兰是不同的。

不过也不需要小题大做,使它在办公室搁一天吧。

如果给同事看到我捧看那样的小意思走进走出,真会笑大了嘴。

同样的一件事,十八岁做,是天真纯清,廿六岁做,是老十三点。

我性格略为狷介,不能视旁人为无物,我颇介意别人对我的看法如何,所以不能胆大妄为。

我终于在下午六点下班。

街上人潮如涌,都赶着回家过节。

店铺还没有休息,几万枝火的灯光照向各式名贵礼品,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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