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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角(2 / 11)

霭与我交往,历史悠久,怕有十年以上,七八岁时我们在小学一年纪课堂认识,便到今日。

大嫂在上文说的,“不要把男朋友带去见女同学”中的女同学,便是指戴霭善了。

霭同我,如影子般。

看漫画都喜欢史努比不喜欢加菲。

穿衣服,都选素色,绝不穿条子点点大花方格。她最爱拉夫罗兰,我穿古莱芝。只得一套亚曼尼,开会用,因这个名字太“热”,必须暂时回避。两人都不喜日本时装,也不怕被顶尖派笑我们落后。两人都坚决不信衣物可以干洗,干怎么洗?选料子必须能够落水。

爱旅游,爱看杂志,爱吃,爱说笑,爱捣蛋。

毕业后,她决定到欧洲逛一年,我则要看俞克忠有什么计划。

两个人都没有想到要即时找工作。

母亲说霭有心计。

我说“是,她比较慎密。”

“你就粗心大意的多。”

我承认。

母亲仰起头,还想说些什么,终于摇摇头。

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在图书馆见到克忠与霭在找资料,也没有疑心。

克忠不肯去旅行,要急急找一份好职业,我也不疑有他。

我兴致勃勃的安排地中海旅行团,拉霭参加。她推搪,我也觉得无所谓。

好几次克忠来接我,霭已经先在他车子里,我也不疑有他。

又每次克忠总是先把我送回家,才轮到霭,我也觉得很自然,因为他们同路。

我错了。

我的迟钝一定另他们很难做吧。

任何人都会自发自觉,要求摊牌了。

而我却活泼轻松,一切如常。

只有对我认识深刻的这两位,才会相信我是真不知道,不是假装。

我确实不知,糊涂如一团云。

是克忠把我约出来,一五一十的向我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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