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死。
在大学毕业晚会中,我向小玉求婚,她笑了。
她说,过几个星期,她便要到纽约去,一边读管理科硕士,一边学做生意,她的父亲已在皇后区买下一幢商业大厦,急需人才发展,事实上她兄弟姐妹都得出力帮手。
那么将来呢,天真的我急欲抓些应允。
将来?她笑,大家那么年轻,将来发生些什么事,谁知道。
我的心好像被人掏了出来一样,身畔只听得自己的声音在叫:完了完了。
那日不知是怎么回到家里的。
可怜的我,还不死心,还血淋淋的想打电话给她,好不容易接通,她在那一头待我如陌路人,只是冷冷说没有空,不能出来,要准备行装等等。
再笨的人也知道痴缠下去没有益处,说时容易做时难,我几乎没发疯。
我没有去送飞机,小玉没告诉我几时走。
当然,我已成为一个笑话,她不愿意面对这个笑柄,一走了之,多么潇洒。
清月一直说,所有的痴恋都一样,当事人觉得伟大,旁观者只认为傻气。
值得吗?问了一千次一万次,把时间精力用在单恋上,当然不值得,理智不是没有,只是一颗心不受理智支配。
开头是怨:如果不爱我,就不该误导我,何必偶而给我甜头。后来就觉得,幸亏误导我,令我得到无限回忆。
心中一直矛盾。
今年算来,大家都有廿多岁年纪,都该定下性子来,努力前面。
可惜我与小玉分手之后,再也没有获得见面的机会。
是否渴望见她?并不,往事如烟,像是看过一场电影,听过的一支歌,逛过的名胜,过去便是过去,无凭无据。
我同清月说:“其实人家不爱我,早该远远避开,年轻人好强,不认输。”
对于这段感情,我看法错综复杂,视心情而定,于将之划为不值,一下又觉浪漫,忙的时候忘得七七八八,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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