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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7 / 11)

,你够镇定,喜怒不形于色。”

老姐谬赞我,她没有在办公室内见过我。

我不置可否。

老姐又说:“听说他们家给媳妇的珠宝,是真正属于媳妇的,不比霍家,戴完后要除下来锁进保险箱。”

“关我什么事呢?”我笑出声来。

“那么多女人猴着那些金刚钻及红绿蓝宝石,仿佛你是最有希望的一个。”

有希望?“哈哈哈,”我说:“别笑死我,姐姐,你期望我发财,不如期望你自己好过,不必对这件事存什么希望。”

我把穿过一次的衣物送回,陈菲立又差人送来,打开盒子,发觉多了一套红缎子的套装,配得十全十美的外套兼鞋子,还有一张请帖。

那张请帖是邀请他到一个婚礼去的,他用笔在上面写着:请与我同往。

我笑出来。

这些衣服鞋袜便是我赴宴所得的代价?这种夺目的衣服,穿一次已经人人记得,留着也没用。他选中我是因为我比较能够胜任那种场面端正、斯文,名字不见经传,谈吐不俗,比起小舞星小歌星是好得多。

我同他的秘书说:“告诉陈先生,我会跟他赴下星期六的约会。”

他人很忙,我们第一次的偶遇,他与我说的话最多也不过二十来三十句,此后更加没有废话,约会女朋友如办公事,我倒并不介意,什么年纪了,还十五六岁时,在乎绵绵情话。

他并没有忽略我,从他对我耍的小手段处处可见他是下足心思的。

这次的双双出现在婚礼上,更加引起无限猜测这个神秘女郎是谁呢?各小报及秘闻周刊的好事之徒不断猜测。我并不是名人之后,他们当然无法知道我的来历。

我感喟地想,我是一个最普通的白领女,领一万块薪水,衣食住行全靠它。

与菲立第二次在公众场所出现之后,事情更紧张了,老板突然对我和颜悦色起来,比较粗重的功夫,奔波劳碌地开会,也不叫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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