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再回来也未必要见我。
我应该买点东西给她带走。什么呢?她是什么都有的一个女孩子,现在连快乐都有了。多年之前,我曾经送给她一只史诺庇枕头她一直保留著。现在我总该送些什么给她,护她记得我。
我一间间的店走看。钻石戒子、金笔、皮裘。我终于到了一家玩具店,隔着玻璃橱窗,我看到了女儿上星期买的洋娃娃。我侧过了头.再逛下去。下班的人快走光了,店也该打烊了。我竟什么也买不到。
终于我走进银器店,选了一只银手镯,叫店员刻字:宝贝。家明,七五年。她有数不清的银手镯,恐怕里面都刻著字,我想。又有一只戒子,是配对的,我也买了,礼物包得很漂亮,一个大蝴蝶结。
我在中环逛著,散步到大会堂,在喝茶的地方坐了很久,又抽姻,手中的卡蒂埃都还是她送的。然后我拨了个电话回家,简单的跟妻子说不回家吃饭。她随口应了,大概挂了电话便回到麻将桌子去。
我七点缺一刻便到码头等宝贝。码头倒有一点凉风习习,香港的美丽也像宝贝,是不可多得的。
我买了一份报纸,翻了翻。
宝贝来了。
她的长发仍然束在顶上,身上的长袖衬衫换了,依然是那种料子,下面是一条长裙子同样米色的,流动的,轻的软的。在黄昏里她给我一种异样的感觉。宝贝决非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子,她只是脱俗,并没有清秀得拒人千里以外,天知道我爱她。
我迎上去微笑问“这是什么料子?警察应该抓你,控告你引人作不道德意念罪。”
“他们叫芝土布。”她笑,“我赶坏了。”
“你可以迟到。”我说。
“我没有迟到的习惯,对我来说,吸鸦片比迟到还可忍受点。”她微笑。
我们向最近的大牌档走过去,找到个位子,坐下来,她拍拍手,对我说:“你叫菜。”我随意点了几个菜,她又要喝土酒,我都听她的。她说:“我们昨天一家子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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