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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6 / 12)

个像你丈夫那样的人才有能力欣赏你。”

我见他难过!因此也难过,我说.“怎么会呢,我是一个无用的人,因为家明从来不想用我所以我们很各得其所,我是、个最普通的女人,这次结婚的机会,说真的,也是我的福气,家明真是个好人──你也好,我总说你好的,有时候气头上的话,你也不要放在心上。”我皱着眉头。

“这屋子,我有机会住就好了。”他说。

“太容易了,只是要想法子打发时间。”

“什么香味?”他忽然问。

“火腿小鸡。”我说:“我想你肚子或者饿了,故此预备了德国摩萨尔白酒,把这个菜夹勃里芝士与面包吃是很好的,来,吃是人生一件大事,而且是乱吃,不是端端正正的坐在圆台子上吃。”

到了厨房,我把食物摆出来,我自己老实不客气动手吃了起来。

他说:“真世外桃源一样,唉。”他也吃了起来。

酒实在很驱寒意的,他伸了伸懒腰,奇怪得很,我不可怜他,不同情他,不厌恶他,可是这并不是一种淡漠,此刻他坐在我面前,像一个老朋友,毕竟只有他明白我,了解我,知道我的一切,因为他曾经把我初成一片片的研究,几乎杀死了我,或者的确已经杀死了我,离开他是一种重生,我或老应该感激他给我这个机会。我看看他,笑得很自然。远来是客,他怎算是客呢?家明才是客气的。我与家明,从来不曾忘过“谢谢”、“对不起”,我们从没有吵过嘴。吵嘴?连提高声音的机会都没有。他会说国语,除了德语,只是英文了。他把这三种言语都压低了声音说,像是一种耳语,这是冢明。

“你累了?”我问。

“没有。明天结婚?”

“是的,到了苏黎世便结婚。”

“礼服一定很漂亮?”

“不,不漂亮,是布的,戴一顶小帽子,帽子上有一条小雀毛,颜色是暗咖啡。是家明买的,我不大理事,你知道我,能懒就懒。我这个人,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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