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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5 / 21)

不让他跟外姓人。"

"好,老周,你说得好。"凭这句话,欧阳视我为知己。

我苦笑,难怪女人要离我们而去,骨子里我们并不尊重女人。表面是表面,必须做得好看,以示风度,替女人点香烟、拉椅子,在工作上忍让女人,但是碰到关键性切身问题,原形毕露。欧阳说,"我很感激你,老周,其实你们可以有自己的孩子,而明明是我的骨肉,相信你是个合理的人。"

"什么?"我说,"你误会了,我同永超,不过是比较谈得来的朋友。"

他瞠目结舌,"你们不是同居?"

"同居,不不不,我们是清白的。"我跳起来,双手乱摇。

"可是我掌握有很多证据。"

我生气,"如果有人躲在我床底下,他才可以告诉你,我周至美是规规矩矩的一个人,你也太看轻永超,她不是一个轻率的女人。"

我明明没有与永超同居。

"可是你们在工作时住在一起,两个时常在同一大厦进出。"

"一幢大厦内有百多个单位,先生。一个宿舍内亦超过一间房间。"

欧阳看着我发呆。无异,他是一个好人,但他是那种言语无味,虽无过犯,面目暖昧的好人。

可以猜想永超怎么会离开他。

人切忌早婚。年轻时性格尚未定型,根本不知道爱恶在什么地方,认为好人一个,即能做伴侣一世。

怎么同欧阳过一辈子呢,他的思想闭塞,一窍不通,除了他所学的那门功课,与社会和整个世界脱节,读一个博士文凭便以为赚得金钥匙,你说他没本事,他又养得活自己同一家人,你说他是坏人,又拿不出实凭实据,他甚至烟酒不沾,但闷死人。

他有他一套礼法:像与人同居的女人必是坏女人之类,心胸颇为狭窄,不过确又是个老实人,简直拿他没折。

我瞪着他,很同情永超。

永超离家出走,有与人同居之嫌,又抛却一个几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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