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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2 / 16)

,叉着条腰,央求他们赶一赶,只得穿牛仔裤,否则无论在什么地方钩一记,腿上就是一条血痕,虽不会致命,但疤痕累累,有什么好看。

渐渐就变成粗胚,学会他们那套说话,他们那套做法。

碰巧有人叫了牛奶红茶来,我先抢一杯喝掉提神,他们看牢我就嘻嘻笑。遇事交不了货,骂他们,也不怕,至多是给我同情分:别真把杨小姐逼哭了,帮帮她吧。

好几次实在没法子,叶成秋替我找来建筑师,真是一物治一物,三个工头就是服建筑师,总算顺顺利利地过关。

最近根本没有大工程,自己应付着做,绰绰有余。

我坐在长木条凳子上,用报纸当扇子,有一下没一下地往身上扇,整个人如在胶水里捞出来似的发黏,想想世事真是奇妙,如此滥竽充数,只不过念过一年校外设计课程,便干了这些年,忽然佩服起自己来。

我再坐一会儿便回写字楼。

那小小的地方堆满了花,也没有人替我插好它们,有些在盆子里已经枯萎一半,叫人好肉痛。

自然是叶世球的杰作。

他为着浪漫一下,便选我作对象,却不知我已狼狈得不能起飞,根本没有心情配合他的姿势。

我把花全拨在一旁,做我的文书工作,直至一天完毕。

振作起来,之俊,我同自己说:说不定这一个黄昏,在街角,就可以碰到我的救星,他会问我:你喜欢勃拉姆斯吗?

生活是这么沉闷,如果我还跳得动舞,我也会学陶陶般天天去迪斯科报到。

也许是好事,也许有了工作,可免除她在迪斯科沉沦。

套一句陈腔滥调:我拖着疲乏的身体回家。

明天的事有明天来当,今天且回去早早寻乐。

家就是天堂,我买了一公斤荔枝回去当饭吃。

这是我发明的:荔枝与庇利埃矿泉水同吃,味道跟香槟一样。

沙发上有一本东洋漫画,是叮当的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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